教师资格证丢了怎么补办,要哪些手续!
教师资格证补办程序如下:
提出补办申请:教师资格证丢失本人向原发证的机构提出申请,补发教师资格证书。
复印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:持证人到原教师资格认定单位查验档案,并复印一份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,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,签署“与原件相符”字样。
登报: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(初中以下可在覆盖当地区县的报刊上刊登,高中以上在覆盖全市的报刊上刊登,如日报、晚报、晨报、商报、时报等)。
填写《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》: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“资料下载”栏目可以下载。填写与原教师资格证书一致的相关信息,一式三份,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,签署“情况属实”字样。同时,教师资格认定单位在书面补办申请上签署“同意补办”字样。
由原发证机关审核后予以补发。